梅州五华兴宁-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内容表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内容表
项目名称 |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梅州-五华-兴宁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梅州-五华-兴宁项目起点为揭阳-梅州支干线的畲江阀室,终点为兴宁分输站,全线规划长度约58.5公里。其中,揭阳-梅州支干线畲江阀室至畲江分输站间连接管线长度约0.3km,设计压力9.2MPa,管径DN300,畲江分输站-兴宁分输站长度58.2km,设计压力6.3MPa,管径DN300,该项目的工程总投资估算为49507万元,其中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的投资费用约为1603万元,占总投资的3.24%。预计2022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 | |||||||||
投资规模 | 预评价 | 所属行业 | 评价目的 |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促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力求建设项目建成后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基本条件。 | |||||
评价报告主要内容:评价目的、范围、依据,项目概况,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评价单元划分与评价方法的选择,单元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评价结论。 | |||||||||
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树评价法、定量风险评价法、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 | 评价结论 |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县县通工程”梅州-五华-兴宁项目已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落实了前期工作;建设项目采取成熟的生产工艺;站址选择、总体布置合理,该公司应在后续项目设计、建设以及试运行过程中,落实初步设计和本安全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确保该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八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八十一号)、《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规范的规定。 | ||||||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 2021年6月11日 | 报告编制人 | 闫日海、隋宏强、苏守红、李永新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报告审核人 | 宁慧华 | 技术负责人 | 张延松 | 过控负责人 | 杨 诚 | ||||
安全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闫日海 | 1800000000100034 | 1 | 项目负责人、报告编制 | ||||||
隋宏强 | 1200000000301270 | 3 | 项目组成员、报告编制 | ||||||
刘年平 | 1100000000301658 | 3 | 项目组成员 | ||||||
徐振东 | 0800000000205851 | 2 | 项目组成员 | ||||||
苏守红 | 1500000000302561 | 3 | 项目组成员、报告编制 | ||||||
郭书强 | 0800000000204642 | 2 | 项目组成员 | ||||||
葛艳杰 | 0800000000204602 | 2 | 项目组成员 | ||||||
李永新 | 1200000000301295 | 3 | 项目组成员、报告编制 | ||||||
尚德 | 0800000000305097 | 3 | 项目组成员 | ||||||
现场人员 | |||||||||
姓 名 | 职称 | 专业 | 工作内容 | ||||||
闫日海 | 高级工程师 | 有机化工 | 项目组长、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 ||||||
隋宏强 | 安全评价师 | 土木工程 | 项目组成员、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2年1月13日 |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梅州 |
附:现场勘验图像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