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制氧系统3号制氧机工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内容表
项目名称 |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制氧系统3号制氧机工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 ||||||||||
项目简介:1)建设项目名称: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制氧系统3号制氧机工程 2)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3)被评价项目范围 该项目具体包括工艺设施及配套公辅设施(3#40000Nm3/h制氧机组配套110kV变电站及高、低压配电设施;3#制氧机组配套的水处理设施;界区内仪表系统设备(设备自带仪表由设备供应商);界区内各类架空及地下管网(交接点为界区红线外1米);界区内供电、照明、通讯、信息化及避雷;界区总图(含道路、综合管线及绿化);界区内各类设备基础、支架平台基础、配电楼、新中控楼等土建;界区内消防(水消防、特种消防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施等);检化验设施(气体分析及水质分析)。 4)生产规模 新建1套40000Nm3/h制氧机(3号制氧机)。 5)产品方案 制氧机主要产品为氧气、氮气、液氧、液氮、液氩、粗制氖氦、粗制氪氙。 6)项目投资 制氧站3号机组建设投资25956万元,其中安全投资为4000万元。 7)与其它工程关系 制氧站工程是广西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的一部分,公用工程包括蒸汽、供电、水源等。 8)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及审查情况 该项目安全预评价编制单位为中钢武汉安环院绿世纪安全管理顾问有限公司[APJ-(国)-048)],于二○一九年一月编制了《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制氧站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报告编号:COSM-AQPJ-18ZG273 -XXN0116-6)。该项目安全预评价对象为广西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制氧站工程(1#、2#、3#、4#制氧机组),因分期建设、分期验收,1#、2#制氧机组已经建设完毕并已备案(故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本次验收评价为3#制氧机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4#制氧机组还未建设,建设完成后分期验收,故也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单位为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编制《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制氧系统3号制氧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制氧站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专家审查。该工程于2019年4月19日获得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安全审查意见书(防审批安全质量字[2019]009号)。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于2021年7月8日取得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防审批安全质量字[2021]011号)。 9)项目备案批复情况 该项目已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西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产业[2012]1508号),该批复为分期建设项目,截止目前,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已建成制氧系统1号、2号制氧机工程,本报告评价对象为3号制氧机工程项目。 该项目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1×40000Nm3/h制氧机项目等工程,2021的2月开始进行设备安装。2021年9月项目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完成。该单位组织人员编写了生产方案,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于2021年9月17日在气体厂办公楼106会议室组织开展了试生产方案评审,评审专家对试生产方案签字并确认,2022年2月开始试运行至今,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 |||||||||||
投资规模 | 制氧站3号机组建设投资25956万元,其中安全投资为4000万元。 | 所属行业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评估目的 |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评估,为推进重大危险源登记、完善数据库建设工作以及为政府和企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提供参考。 通过对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判别和确认重大危险源安全现状,分析重大危险源的基本状况,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判别危险等级,确定重大危险源的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同时提出科学、合理的风险降低措施,为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控制与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 ||||||
评价报告主要内容:评估目的、范围、依据,项目概况,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评价单元划分与评价方法的选择,定性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评估结论。 | |||||||||||
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法、案例分析、事故后果模拟分析 | 评估结论 |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制氧系统3号制氧机工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管措施齐全、监管措施有效,风险程度能够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 ||||||||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 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7日 | 报告编制人 | 闫日海、苏守红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报告审核人 | 赵西选 | 技术负责人 | 鞠 雷 | 过控负责人 | 隋宏强 | ||||||
安全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闫日海 | 1800000000100034 | 1 | 项目负责人、报告编制 | ||||||||
尚 德 | 0800000000305097 | 3 | 项目组成员 | ||||||||
苏守红 | 1500000000302561 | 3 | 项目组成员、报告编制 | ||||||||
唐小刚 | 1100000000303466 | 3 | 项目组成员 | ||||||||
王信谛 | S011011000110203000266 | 3 | 项目组成员 | ||||||||
技 术 专 家 | |||||||||||
姓 名 | 职称 | 专业 | 工作内容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3年3月30日 |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 |
附:现场勘验图像影像